为加强铜陵市医疗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铜陵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铜人社[2020]13号)等规定,经批准,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铜陵市医保局所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用编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省以上垂直管理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与拟调入岗位要求相应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具备行业资格准入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22年4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公示试用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铜陵市医疗保障局网站、铜陵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铜陵市医疗保障局(市义安大道北段701号鑫冠大厦8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铜陵市医保局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一式两份、电子表格一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4.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由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签字并盖章确认。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阶段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退还本人。
(三)资格审查
由市医保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四)组织考试
本次选调,根据报考人数,灵活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由市医保局委托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考试具体时间和规则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规则另行通知。
考察由市医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可从选调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任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经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铜陵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选调纪律
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政策咨询电话:0562-2618011(市医保局);监督举报电话:0562-283185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失真的,将取消资格。
3.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5.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